当前位置: 首页 / 平安头条 / 安全提示 / 正文

冬季校园防火安全提示

日期:2017-06-16 15:06:00|来源:保卫处

广大师生员工

时值冬季,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又进入高危期,虽然我校未发生火灾事故,但也发生过小的火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造成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影响了校园的生活秩序,分散了校领导的工作精力。尤其近期天气寒冷,室内用电器增多,电压负载加大,火灾的各类诱发因素增多,为提高全校师生员的警惕性,防火患于未然,特向您作如下提示:

1.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2.禁止将未经允许的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校园。

3.报刊、纸张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请勿大量存放。

4.外出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开关。

3.了解消防设备摆放位置和消防通道,做到不使用明火、不吸烟。

4.在特定场所做实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实验过程要有专人值守。

5.要定期检查电源线路、插座和使用电器以及天然气管道和阀门等的安全可靠性。

6.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管理,防止因电气焊接等明火作业或燃气灶使用不当等引发火灾。

7.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安排防火巡查值班人员,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8.一旦发生火情,边组织灭火边报告情况,视情及时报火警和及校内保卫处值班电话。

9. 控制一切随意扩大化的负面宣传,避免不良社会效应产生。


云南师范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6年1130


师大实践教学平台
师大实践教学平台
师大实践教学平台
师大实践教学平台
部门概况 | 安全工作 | 法律法规 | 平安头条 | 服务向导 | 党建活动 | 下载专区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