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将于2024年9月6日起启动校内机动车辆超速的认定处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速范围
进入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的所有机动车驾驶人都应自觉按照学校机动车行驶的限速文明驾车,并接受学校测速管理。
二、超速认定
(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机动车行驶限速为30公里/小时,机动车行驶车速大于30公里/小时后,测速设备自动抓拍,每抓拍一次视为超速一次,进行数据记录。
(二)学校车辆超速计次以半年作为一个统计周期,即: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第一个超速计次周期,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二个超速计次周期。每个计次周期到期后,本周期的超速次数“归零”,不计入下一个计次周期。
三、测速方式
(一)校内测速以固定电子测速抓拍设备或流动测速抓拍设备所测定数值为准,所测定数值作为机动车超速的认定依据使用。
(二)校内固定电子测速抓拍设备设置在以下路段:1号测速点:呈贡校区明德1号楼前交叉路口;2号测速点:呈贡校区东区南开路睿智2号楼公交站旁(东区田径场西侧环路);3号测速点:呈贡校区丽水云泉酒店出入口(行政楼旁)。
(三)流动测速抓拍设备主要设置在机动车超速现象突出的路段。设置流动测速抓拍点时,保卫处将在流动测速抓拍点前方2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四、超速处理
(一)内部车辆的超速处理
1.内部车辆是指:车辆信息登记在学校车辆管理系统中可长期固定出入学校的机动车。
(1)同一机动车辆在一个超速计次周期内累计超速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的,车辆超速信息将由保卫处通报至车辆信息登记人所在的管理单位,并由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车辆信息登记人进行教育提醒,同时在全校通报超速信息。
(2)同一机动车辆在一个超速计次周期内累计超速次数超过3次,但未超5次,含5次的,保卫处将把该车辆的车辆信息在车辆管理系统中列入“黑名单”管理,禁止车辆入校,禁止入校时间为:自下达《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一),车辆驶离学校后的7天。
(3)同一机动车辆在一个月内累计超速次数超过5次,但未超10次,含10次的,保卫处将把该车辆的车辆信息在车辆管理系统中列入“黑名单”管理,禁止车辆入校,禁止入校时间为:自下达《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一),车辆驶离学校后的14天。
(4)对于单次超速100%以上(即:机动车行驶速度大于60公里/小时,含60公里/小时)车辆超速信息将由保卫处通报至车辆信息登记人所在的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车辆信息登记人进行教育提醒,保卫处将把该车辆的车辆信息在车辆管理系统中列入“黑名单”管理,禁止车辆入校,禁止入校时间为:自下达《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一),车辆驶离学校后的30天。
2.超速车辆“黑名单”解禁处理
禁止入校时间到期后,机动车若确需进校的,由机动车信息登记人本人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解禁申请表》(附件二)后,到保卫处进行超速车辆“黑名单”解禁处理。
(二)外部车辆的超速处理
1.外部车辆是指:车辆信息不在学校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但因工作、访问等需要临时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
外部车辆的超速处罚:单次超速100%以上(即:机动车行驶速度大于60公里/小时,含60公里/小时)或同一机动车辆在一个月内累计超速2次,含2次的,保卫处将把该车辆的车辆信息在车辆管理系统中列入“黑名单”管理,禁止车辆入校,禁止入校时间为:自下达《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一),车辆驶离学校后的30天。
2.车辆超速“黑名单”解禁处理
禁止入校时间到期后,机动车若确需进校的,由机动车信息登记人本人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解禁申请表》(附件二)后,到保卫处进行超速车辆“黑名单”解禁处理。
(三)处理程序
1.机动车辆超速数据每日24时进行统计,次日开展超速车辆警示提醒、下达超速告知单等处理工作。
2.在下达《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一)时,保卫处会与车辆信息登记人取得联系,告知相关处理意见,若车辆信息登记人拒绝签收的,保卫会将《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一)送达车辆信息登记人的管理单位,并开展相应处理工作。
五、工作安排
2024年9月6日至9月30日为警示宣传阶段,此阶段对超速车辆主要以警示、宣传为主,不记录超速次数。2024年10月1日后校内机动车超速行为将按照上述超速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所有师生员工。食堂员工、校内店面经营人员、驻校企业人员、校内建筑工地工作人员等校内务工人员由业务对口单位负责传达本通知要求。教职工在“预、邀约系统”审批“公务来访人员”申请时,应主动将学校机动车行驶限速和相关要求告知来访人员。
(二)本通知规定的“月”为“自然月”,包含假期。超速“黑名单”解禁后,自动清零该周期内超速违章信息。
(三)如对超速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查询复核,查询电话:0871-65911110。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
2.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解禁申请表
云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4年9月5日
附件1:
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
告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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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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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校内超速事件情况: 年 月 日 时 分,您的车牌号码 的机动车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路段行驶超速,机动车行驶速度为 公里/小时。 |
处理结果: 根据《关于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超速管理的通知》要求,您的车牌号码 的机动车车辆信息将在学校车辆管理系统中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该车辆于 年 月 日离校,禁止入校时间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云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年 月 日 |
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机动车校内超速解禁申请表
(解禁机动车类别:内部车辆□ 外部车辆□)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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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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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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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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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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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禁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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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承诺 |
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再超速,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处理。 抄写: 签名: 日期: |
所属(受访)校内主管单位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
保卫处 意见 |
签名(盖章): 日期: |
解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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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所属(受访)校内主管意见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2、请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卫处121室办理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