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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4-08-07 17:43:38|来源:



云南师范大学委托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云南师范大学共享非机动车服务,附加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项目”(编号:ZZ2401186B030145,评标工作已完成,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及推荐结果,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40808日起至20240810日止。

(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学校组织对投标人进行考核,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履约情况良好,能服从学校管理、师生使用体验良好、投诉率低、无重大责任事故时,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中标金额:共享电动自行车单次骑行0.69元/10分钟、共享自行车单次骑行0.01元/20分钟、单次充电自有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0.29元/时

第二中标候选人: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学校组织对投标人进行考核,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履约情况良好,能服从学校管理、师生使用体验良好、投诉率低、无重大责任事故时,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中标金额:共享电动自行车单次骑行0.79元/10分钟、共享自行车单次骑行0.29元/20分钟、单次充电自有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0.25元/时

第三中标候选人: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5年

中标金额:共享电动自行车单次骑行0.95元/10分钟、共享自行车单次骑行0.1元/20分钟、单次充电自有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0.2元/时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推荐顺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

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实名书面提出(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并出具收到回执),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评标情况:

正常。

(五)其他:

在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师范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111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401-404

联系人:土杰灵、杨涵屹、陈生媛、罗枝维、吴昊珊、李娜、叶勇、李杰、王军

联系电话:0871-681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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