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单位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2、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由保卫干部、保安员、消防维保人员、各学院“一员四组”人员和学生校卫队员组成。
3、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1)带领广大师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本单位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2)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3)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熟悉校园各楼宇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掌握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6)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